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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生档案何其广
【发表时间:2010/12/16 20:21:18】 【字号: 】 【颜色: 绿 】 【背景: 绿 】 【浏览次数:

  民生档案涉及广泛,反映在整个社会生活中,涵盖民生和民生工作的方方面面。可以说,凡涉及广大人民群众生产、生活等切身利益的事项都应是民生档案形成之源。

  民政部门的优抚、救灾、救助、军转安置、婚姻等档案;劳动保障部门的招工、就业、安置、劳保、医保等档案;教育单位的教职工和学生管理、登记及学籍等档案;医疗卫生单位的各种病案病历、妇产等档案;计生部门的生育证审批、育龄妇女健康查体、育龄人群管理、流动人口管理以及计生救助、奖励待遇等档案;残联的残疾人档案和残疾人救助、残疾人鉴定、查体档案等;工商部门工商户登记、审批和管理档案、消费者权益保护档案;税务部门的税务登记、审批档案和缴税完税档案;金融、保险、信用社等系统的个人保险档案、信贷档案、个人征信档案;建管部门的宅基地档案、房屋产权档案;民生企业方面的供水、供电、供气、供暖等登记管理、设施维护、缴费记录档案;公、检、法、司及纪检、监察的案件档案、司法公证档案、法律救助档案、庭审判决档案等都应属民生档案范围。民生档案何其广!

  各级各部门应高度坚持以人为本的原则,切实关注改善和保障民生、关注民生档案建设,把民生档案工作放在重要位置、纳入重要议程。特别是涉及民生工作的民政、劳动和社会保障、教育、建管、医疗、卫生、计生、残联、工商、税务、保险等单位,更应高度重视民生档案建设,要根据其有关民生的业务职能,抓好相关民生档案工作。

  处于民生档案形成之“源”的一线涉民部门,更应重视、加强领导,主动承担民生档案工作的责任,积极支持档案部门开展工作,高标准、高质量地建立和完善民生档案体系,为维护广大人民群众利益、解决实际问题,提供坚实有效的档案保障。

  (本文作者:王如景、贾倩,原载于《中国档案报》 2010年10月15日 总第2066期 第一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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