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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档案局办公室关于举办第十期档案业务人员岗位培训班的通知 |
【发表时间:2011/2/17 16:53:49】 【字号:大 中 小】 【颜色:红 绿 蓝 黑】 【背景:红 绿 蓝 黄】 【浏览次数:】 |
本文来源:国家档案局网站 www.saac.gov.cn 发布时间:2011年01月27日
国家档案局办公室关于举办第十期档案业务人员岗位培训班的通知
中央和国家机关各部委档案部门,总参办公厅保密档案局、解放军档案馆、武警部队司令部办公室,各人民团体档案部门,各中央企业档案部门,中国照片档案馆:
根据《国家档案局关于加强档案业务人员培训工作的意见》,为进一步加强档案业务人员档案工作基本理论、基础知识和档案法律法规等相关知识培训,使之具备履行岗位职责所需专业知识和操作技能,适应档案事业发展的需要,按照工作计划,国家档案局拟举办第十期档案业务人员岗位培训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有关单位档案部门不具备大学专科以上档案专业学历的档案业务人员和其他拟从事档案工作的人员。
二、培训时间、地点
培训班分走读与集中两种形式分别举办。
1.集中班主要针对京外单位档案业务人员,在北京森根国际大酒店举办。拟定培训时间:
集中A班:3月20—31日;集中B班:4月7—18日。
2.走读班主要针对在京单位档案业务人员,在北京市宣武区永安路106号档案大楼7层会议室举办。拟定培训时间:
4月下旬至6月中旬,每周在工作日安排2—3个半天面授。
三、培训课程及考核
1.档案管理学考试科目
2.文书学考试科目
3.科技档案管理考试科目
4.档案保护技术考试科目
5.专门档案管理考试科目
6.档案价值鉴定考查科目
7.档案人员职业道德考查科目
8.电子文件管理的影响及对策考查科目
9.电子政务管理考查科目
10.档案法律知识考查科目
11.业务研讨
学习期满经考试、考查成绩合格者,颁发国家档案局印制的档案业务人员岗位培训证书(请学员报到时交一张2寸证件照),作为上岗、任职的重要依据。
四、报名及交费
1.集中班
培训、资料费1180元;食宿统一安排,费用自理。
请参加集中班培训的学员于2011年3月17日前将报名登记表(见附件1,可从国家档案局网站www.saac.gov.cn“通知公告”栏下载)发送到dagbjyzx@163.com,同时将培训、资料费汇至以下指定帐户,汇款时请务必注明参加培训人员姓名。
汇款帐号:0200215209200008103
户名:国家档案局档案干部教育中心
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北京虎坊路支行(交换行号031)
具体报到时间等相关事宜请于3月18日登录国家档案局网站“通知公告”栏或网上e盘dapxb.ys168.com查看。不能上网的学员请于3月18日13:30—16:30电话咨询。
2.走读班
培训、资料费1180元。
请参加走读班培训的学员于2011年3月底前将报名登记表(见附件2,可从国家档案局网站www.saac.gov.cn“通知公告”栏下载)发送到dagbjyzx@163.com,并于2011年4月1日—4月2日到国家档案局政策法规研究司教育处办理交费、注册手续。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缸瓦市丰盛胡同21号431房间。
走读班拟定于4月下旬开课,具体上课时间请于4月19日登录国家档案局网站“通知公告”栏或网上e盘dapxb.ys168.com查看。
五、其他事宜
1.因受教学场地限制,培训班按报名先后顺序额满为止。
2.联系电话:(010)66182626(政策法规研究司教育处)
(010)63013476(档案干部教育中心)
附件:
1.第十期档案业务人员岗位培训班(集中)报名表 【下载】
2.第十期档案业务人员岗位培训班(走读)报名表 【下载】
国家档案局办公室
二○一一年一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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