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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照市加强地下管线档案归集管理
【发表时间:2011/7/17 15:36:40】 【字号: 】 【颜色: 绿 】 【背景: 绿 】 【浏览次数:

    本报讯(记者 靳凤清 实习生 马广红 通讯员 许传乐) 地下管线被称作城市的“生命线”,是城市赖以生存和发展的物质基础。记者昨日从市城建档案馆获悉:为充分发挥城市地下管线信息管理系统作用,近日,市建委印发了《关于加强城区地下管线工程竣工测量与数据报送工作的通知》,对2010年市区内新增地下管线工程档案信息进行集中催缴,加大地下管线档案归集管理力度,提升城市管理水平。

    按照《通知》要求,今后,凡在城市规划区内新建、改扩建的管线工程,规划设计前应首先到市城建档案馆查阅建设地段相关管线现状资料,签订《山东省建设工程档案移交合同书》后方可办理开工审批。工程预验收前,须进行竣工测量数据预验收,合格后发放《山东省建设工程档案预验收意见书》,全部资料归档合格后,发放《山东省建设工程档案合格证》。

    严格规范管线工程覆土前竣工测量。各建设施工单位在管线工程覆土前,要委托有测绘资质的测绘单位进行覆土前竣工测量。未经管线工程竣工测量或竣工测量预验收不合格的,不予组织竣工验收,管线工程不得投入使用。地下管线竣工测绘单位应严格按照《日照市地下管线信息管理系统数据标准》进行测绘,并在一个月内提交测绘成果,不得积压、滞留,否则不得承担新的地下管线工程测绘任务。对2010年12月底以前已竣工的管线工程,已完成竣工测量的要及时报送竣工测量数据,未进行竣工测量的要自行委托有资质的探测单位进行补测补绘。

    进一步加大管线竣工测量数据报送管理力度,对不按要求进行竣工测量和数据报送的建设施工以及工程管理单位,将给予管线工程不予工程备案、市政工程不予工程决算、新管线工程不予批复的处罚,并在网上进行通报。

    (来源:黄海晨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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