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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化职能促进新时期区域性城建档案工作发展
【发表时间:2011/7/19 11:57:15】 【字号: 】 【颜色: 绿 】 【背景: 绿 】 【浏览次数:

    【摘 要】随着城乡建设事业的快速发展,以及国家和各省对城建档案管理职能的不断强化,各级城建档案管理工作机构作为城建档案工作区域性管理主体,对于一个地区城建档案工作的区域性发展起着关键作用。笔者就新时期如何强化和履行城建档案管理职责,促进区域性城建档案工作快速发展,谈些认识。

    【关键词】城建档案工作 管理职责 区域性发展

    各级城建档案管理工作机构作为一个区域性城建档案管理主体,对于区域性的城建档案工作发展起着关键性作用。新时期如何强化和履行城建档案管理职责,促进区域性城建档案工作快速发展,应做好以下三个方面的工作。

    一、明确职责任务,做到心中有数

    城建档案管理职责的法律依据,一是法律有授权,《城乡规划法》、《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以及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部门规章等法律法规,赋予了城乡建设(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城建档案管理职能,各级建设(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对其所承担的依法管理城乡建设档案工作的职责是非常明晰的;二是“三定”方案有规定,城建档案管理职能是城乡建设行业管理职能的重要组成部分和基础性工作,从1993年至今,在历次政府对建设(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的“三定”规定中,城乡建设档案管理工作职能都表述得非常明确;三是历史形成的结果,城建档案来源于城乡规划、建设和管理工作,是城乡建设事业重要的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脱离了住房城乡建设事业谁也管不了,谁也管不好。实践证明,由建设(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管理城建档案工作的管理体制和工作机制,是符合我国住房城乡建设事业实际情况的,是务实和高效的管理运行模式。

    城建档案管理职责的主要内容,一是监管职责:依照“三定”,按专业实行统一管理的原则,对所辖区域城建档案工作实行统一监管,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对城市规划区内建设工程档案实行专项验收;二是保管职责:按照行政区划和属地管理的原则,收集和保管本城市范围的应当长期和永久保存的城建档案;三是服务职责:根据服务对象的需求,提供城建档案收集管理、整理立卷、建档移交等方面的业务指导和技术咨询服务。

    二、履行职责要求,做到工作落实到位

    应按照城建档案管理职责要求,采取有力措施,确保各项职责落实到位。一是落实好城建档案行政监管职责。一方面应争取政府支持批准建立城建档案管理处或办公室的行政监管机构,可将其与城建档案馆(室)合署办公,承担日常监管工作。另一方面应制订好地方政策文件措施,这样才能解决好有监管制度的问题。二是落实好城建档案永久保管职责。一方面应建立争取政府支持批准建立城建档案馆(室)的永久保管机构,承担城建档案的收集、集中统一管理和利用,这样才能解决好档案保管主体的问题。另一方面应保障有充足的档案存放空间和工作场所,配备必要现代化管理设施设备,这样才能解决好永久保管的问题。三是落实好城建档案服务职责。一方面应牢固树立服务至上的理念,强化服务意识。另一方面应建立城建档案技术咨询服务的中介机构,充分挖掘人员优势、技术优势,本着自愿有偿原则,为服务对象提供有偿技术咨询服务,促进城建档案事业的良性发展。

     三、强化组织领导,促进区域性工作发展

    (一)强化组织领导,提高对城建档案的认知度和重视度

     一是加强领导,建立健全城建档案管理网络。各级建设(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应建立城建档案会议制度,建立起城建档案管理网络和管理体系。二是建章立制,完善法规体系。建章立制分几个层次,第一是地方性法规,包括省人大、省政府出台的法规文件等;第二是政策文件措施、业务标准规范,包括省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和地级市出台的规范性文件等;第三是县(市)级政府和建设(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制订的配套措施文件;第四是各级城建档案馆(室)制订的规章制度。三是协调外部关系,营造良好的外部环境。城建档案工作涉及的关系比较多,理顺处理好关系,营造良好的外部环境,形成工作上的合力,这也是做好城建档案工作的重要环节。各级城建档案馆(室)应该主动做好与各部门的关系协调工作。

    (二)强化监督管理,丰富城建档案信息资源

     在建设工程档案管理方面,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各级建设(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的行政管理手段至少有七种:一是对建设项目不予工程档案预验收;二是不予工程规划条件核实;三是不予工程竣工备案;四是对建设项目不予办理房屋权属登记;五是不予工程评优;六是处于经济罚款;七是进行不良记录记载,并公开曝光。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和《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以及《城市建设档案管理规定》的有关规定,加大各类建设工程档案管理力度,建立完善依法收集、依法接收管理、依法提供利用城建档案的有效管理机制。将各类建设工程档案监督管理纳入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范围,建立完善各类建设工程档案预验收制度,对工程竣工验收后不及时按规定向城建档案馆(室)移交工程档案的建设项目,要依法予以处罚和曝光。对过去已竣工使用并长期不向城建档案馆(室)移交工程档案的建设项目,要加大追缴力度和社会监督力度,对项目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要进行不良记录的记载,并在上网曝光。此外,还应该加强城市地下管线工程档案、城市开发区建设档案和村镇建设档案管理力度,采取有效的地下管线工程管理措施,建立城市地下管线档案信息管理系统,逐步实现地下管线信息动态管理和综合查询服务。加强开发区和城镇建设工程档案收集管理工作,确保开发区规划建设档案、村镇规划建设档案、村镇房产档案、村镇历史资料的及时收集移交和集中统一管理利用。各级城建档案馆(室)应加强对城乡重大规划建设活动、重点工程以及历史文化名村、名镇、城市特色建筑等声像档案收集管理,注意做好有计划地征集和跟踪拍摄工作,逐步建立城乡建设影像素材和图片资料库。积极开展城建档案纸质载体档案和数字化电子载体档案异地备份的相关工作,提高应对、处置自然灾害和突发公共事件的能力,确保城建档案保管安全和应急利用需要。

    (三)强化规范化管理,提高城建档案服务能力和服务水平

    城建档案管理具有专业性强、技术性高、动态性强等特点,专门有一套规范化管理评估标准和要求。大力推行和实施规范化管理,对于提高城建档案管理水平,促进城乡建设档案事业健康发展具有重要意义。一是了解掌握和贯彻落实城建档案规范化管理的标准要求,大力推行城建档案规范化管理,对照规范化管理标准和要求,加大人力物力财力的投入,特别是软硬件设施设备的投入,建立健全各项业务管理制度和岗位职责,规范城建档案验收移交和整理立卷、库房管理、利用服务等业务管理行为,应把城建档案规范化管理是否达标作为推荐评选城建档案馆(室)先进单位的必备条件之一。二是加大规范化管理的教育培训力度。通过持证上岗培训对城建档案管理人员进行岗位教育,通过开展业务自学,了解掌握熟悉城建档案规范化管理的标准要求。三是紧紧围绕城乡建设事业大局工作大局,创新服务,积极探索档案服务工作的新方法、新思路,找准切入点、结合点,因地制宜,充分发挥城建档案管理部门人员和设备技术优势,积极主动地开展城建档案服务工作,充分发挥城乡建设档案工作在记录城乡规划、建设和管理活动,实施城乡规划建设行政管理、建筑市场监管、执法监督,保障城乡生产生活秩序,维护城市安全以及应对城市突发公共事件中的特殊作用。四是规范有序推进城建档案有偿服务。各级城建档案馆(室)应充分发挥人员、设备和技术上的优势,积极主动为城建档案形成单位提供方便和快捷的档案归档整理有偿代理服务。

     总之,只要多花精力勤思考,上下交流多互动,广交朋友多沟通,相信一定能在新时期开创城建档案工作的新局面。

     (本文作者:熊莉萍 游建峰 王恩江;江西省城建档案馆 江西省吉安市城建档案馆 江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来源文献格式:熊莉萍,游建峰,王恩江. 强化职能 促进新时期区域性城建档案工作发展[J]. 城建档案,2011,(6). 第20-2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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