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来源:中国档案资讯网 发布日期:2011-12-23
天津实现档案联合执法监督检查制度化
本报讯 (特约记者 史云发) 近年来,天津市档案局不断创新档案执法监督方式,始终坚持联合市人大内务司法委、市政府法制办每2年围绕档案法制建设、档案基础设施建设、档案资源建设、档案信息化建设、档案人才队伍建设、馆库建设及经费保障、档案安全管理、重点工程档案管理、重大活动、档案开放等内容在全市范围内进行一次档案执法监督检查,并联合制定了《关于联合对我市档案工作执法监督检查办法》,将联合执法检查的时间、内容、对象、人员组成、检查方式、检查程序、检查反馈意见送达等内容以制度的形式固定下来,率先实现了联合执法监督检查的制度化、规范化。
为进一步创新档案法制监督方式,强化监督力度,保证监督实效,天津市档案局在2009年和2011年对全市38个区县、机关和企事业单位的档案联合执法监督检查活动中,邀请了部分市人大代表参加了档案执法监督检查活动。来自全市各行各业的人大代表,通过听取汇报、实地检查,围绕城市经济社会快速发展的新情况、新特点,结合自身实际工作对档案工作的需求,就依法加强档案法制建设、档案基础设施建设、档案资源建设、档案信息化建设、档案人才队伍建设和档案工作如何服务于经济社会发展、服务经济建设、推动国计民生、促进文化大发展大繁荣等方面提出了具有针对性、指导性和可操作性的合理化建议。
人大代表参加档案执法监督检查,不仅创新了档案执法监督方式,丰富了监督手段,强化了监督力度,更重要的是他们来自全市的不同领域和行业,对于档案如何服务于社会发展、经济建设和国计民生具有更直接、更独特的见解,他们的建议代表了各行各业和社会不同群体对档案工作的需求,使档案工作对服务领域有了更广的视野,对服务内容有了更高的定位,对服务手段有了更实的举措。
(原载于《中国档案报》2011年12月23日,总第2247期,第一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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