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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首个国家级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档案工作示范市诞生
【发表时间:2011/12/26 20:26:53】 【字号: 】 【颜色: 绿 】 【背景: 绿 】 【浏览次数:

本文来源:广东档案信息网 发布日期:2011-12-26


我省首个国家级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档案工作示范市诞生


  12月21日至22日,全国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档案工作示范县活动领导小组验收组对东莞市创建国家级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档案工作示范市进行了验收。国家档案局经科司司长李晓明任验收组组长并主持了验收会。国家档案局副局长李和平、省档案局局长徐大章,东莞市政府副市长吴道闻出席了验收会并讲话。省档案局、省民政厅、省农业厅业务负责人及东莞市涉农部门领导和镇(街)有关人员参加了验收大会。

  验收组听取了东莞市开展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档案工作示范市情况汇报,查阅了印证材料,现场抽查了有关涉农单位和部分镇、村(社区)及经济合作社的档案工作。验收组认为,东莞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保障有力;档案部门指导有力,档案信息服务“三农”方便快捷;涉农部门与档案部门密切配合,协调推进;乡镇档案工作体制创新,档案业务建设全面上水平;村级建档水平高,档案信息在维护村集体和村民权益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对照《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档案工作示范县验收标准》,东莞市达到“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档案工作示范市”要求,验收组同意东莞市为“全国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档案工作示范市”。

  李和平副局长对东莞市社会主义新农村工作所取得的成绩给予高度评价,认为东莞市“六个一”措施全面推动了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档案工作,充分体现了东莞人积极创新、追求卓越、当仁不让的开拓精神。这是检查验收以来最让人振奋的一次。主要表现为:一是新农村建设档案工作与当地社会经济同步发展。二是新农村建设档案工作与东莞社会管理创新同步。三是新农村建设档案工作整体水平高,工作十分扎实。李和平副局长还指出,东莞市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档案工作特点鲜明,具有城市味、农村味、大众味、本地味、新鲜味。她希望东莞市在通过国家级示范市验收后,在新形势下巩固成绩,进一步开拓创新,实现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档案工作新发展。

  徐大章局长在讲话中充分肯定了东莞市创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档案工作,并希望东莞市进一步做好巩固、完善和提高工作,以建立“覆盖广大农村居民的档案资源体系”、“方便广大农村居民的档案利用体系”和“档案安全体系”为目标,更加充分地发挥档案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中的作用,努力建立民生幸福档案,更好地为建设幸福广东服务。

  吴道闻副市长在表态发言中提出,在今后的工作中,东莞市将努力做到“三个更进一步”:一是要在提高认识上更进一步。二是要在巩固成果上更进一步,主要是做到“两个坚持”:坚持抓业务基础;坚持抓队伍建设。三是要在深度推进上更进一步:推进体制创新;加大宣传力度;完善工作机制;坚持服务为先。

  至此,我省首个国家级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档案工作示范市正式诞生。

  (省档案局档案督导处 江绍文)

   
 


东莞市创建全国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档案工作示范市验收会现场。

 
国家档案局副局长李和平讲话。


 
国家档案局副局长李和平(左一)在体验东莞手机上网查阅档案信息。


 
国家档案局副局长李和平(左3)、国家档案局经科司司长李晓明(左2),在广东省档案局局长徐大章(右1)、东莞市副市长吴道闻(右3) 陪同下检查东莞市档案馆新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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