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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学人员档案如何存放
【发表时间:2012/1/12 17:20:37】 【字号: 】 【颜色: 绿 】 【背景: 绿 】 【浏览次数:

本文来源:福建侨报 发布日期:2012年01月04日


留学人员档案如何存放

 

  有读者问:留学人员档案如何存放?

  答:中国留学服务中心档案室从事出国留学人员人事档案的管理工作。存档手续如下:

  1、尚未获取前往国家签证(或前往香港、澳门地区签注)的申请存档人员,需持本人护照或通行证、身份证、国外教育机构(或香港、澳门地区教育机构)的入学证明原件和复印件及档案管理费来办理存档手续。

  2、已获取前往国签证(或签注)者,需持本人护照(或通行证)、签证(或签注)、境外教育机构入学通知书的原件和复印件及档案管理费来办理存档手续。 

  3、申请存档者已经出境,可委托他人代办。代办人需持申请人的委托书、护照(或通行证、身份证)复印件、档案管理费以及代办人的有效身份证件来办理存档手续。

  4、暂未落实工作单位,或虽已落实工作单位但因某些原因单位或人才中心尚不能接收其档案的留学回国人员,需持我驻外使(领)馆教育处开具的“留学回国人员证明”(在港澳学习人员回内地工作的需持中央人民政府驻港澳特别行政区联络办公室开具的在港澳地区学习人员证明)和所获国外学历、学位证书(在港澳就读人员出具港澳高等教育机构颁发的学历学位证书)等文件和档案管理费来办理存档手续。

  5、经本档案室审核同意后,申请存档人员需填写“存档人员登记表”,签署存档协议书。申请人凭“调档通知单”到档案所在单位、学校或人才中心调档。

  6、档案所在单位已将出国留学人员档案交给本人或亲属的,本人或受委托的亲属按上述要求并携带密封好的档案来办理存档手续。

  7、外埠申请存档人员最好委托在京亲友按上述办法代办存档手续,亦可通过邮寄方式办理。  (本报综合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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