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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以示范县(市)创建为抓手开展新农村建设档案工作
【发表时间:2012/2/25 10:14:22】 【字号: 】 【颜色: 绿 】 【背景: 绿 】 【浏览次数:

本文来源:中国档案资讯网 发布日期:2012-02-23

“金字塔”态势 “步步高”效果

——河南以示范县(市)创建为抓手开展新农村建设档案工作

文章作者:朱亚玲 特约记者 杨宝章

  近几年,河南省高度重视新农村建设档案工作,以示范县(市)创建为抓手,以档案惠民为目的,工作中思路清、力度大、效果好,新农村建设档案工作成为一道亮丽的风景线。

  2009年以来,河南省坚持以创建示范县(市)为抓手开展新农村建设档案工作,按照“三农”档案服务“三农”的总体思路,将创建活动纳入到对省辖市档案局馆的年度目标考核体系中,作为年度目标考核的重要指标,激励各地加快推进农业农村档案工作发展,着力在提供档案信息破解农村社会管理难题上下功夫,在利用档案信息解决农民实际问题上下功夫。创建过程中,各地纷纷成立了以县(市)长为组长的创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档案工作示范县(市)活动领导小组,帮助解决新农村建设档案工作中的实际问题,并将新农村档案工作纳入市委督查范围或政府目标考核体系。为了加快示范乡(镇)、示范村(居委会)创建活动,省档案局还专门出台了《河南省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档案工作示范乡(镇)、村(居委会)测评办法》,各市、县档案局馆按照省档案局出台的《测评办法》,全面展开了示范乡(镇)、村(居委会)创建活动。截至目前,河南全省有1个“全国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档案工作示范市”、11个省级示范县(市),上百个示范乡(镇)、村(居委会),创建工作呈现“金字塔”态势。

  为了稳步推进新农村建设档案工作的进程,各地档案局与涉农部门联合出台了《农业档案管理办法》《林权改革档案管理办法》《婚姻档案管理办法》《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档案管理暂行办法》等文件,对涉农档案的形成和归档提出要求;档案设施和管理得到逐步改善,多数乡村建立了专门档案库房或档案存放专柜,档案基本实现了集中统一管理,并由经过培训的村文书或大学生村官具体负责;档案资源数量增加、结构趋于合理,关系到农民切身利益的土地承包、资产管理、基础设施、生产经营、计划生育、低保医保等主要档案资料归档及时;依托各地档案信息网或数字档案馆平台,涉农单位、乡镇村部分农户基本实现档案信息的共建共享,“农村档案信息资源共享工程”初具规模,档案在服务民生、农村传统文化和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维护村民权益方面发挥了应有的作用。通过河南各级档案部门的努力,与各个涉农部门的配合,档案惠民工作呈现出“步步高”的效果。

  原载于《中国档案报》2012年2月23日 总第2270期 第二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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