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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档案局关于举办档案工作人员岗位资格培训和档案继续教育计算机培训的通知
【发表时间:2012/3/3 6:53:18】 【字号: 】 【颜色: 绿 】 【背景: 绿 】 【浏览次数:

本文来源:天津档案网 发布日期2012-01-18

关于举办档案工作人员岗位资格培训和档案继续教育计算机培训的通知

各区县档案局(馆),市级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办公室:

  根据国家档案局《关于加强档案业务人员培训工作的意见》和市委、市政府两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新时期档案工作的意见的通知》的要求,拟于2012年继续举办我市档案工作人员岗位资格培训和档案继续教育计算机培训,培养和造就一批掌握现代科学技术知识和现代管理知识的复合型档案管理人员和各类专门人才,建设一支高素质档案队伍,为加快推进我市档案事业发展提供智力支持和人才保证。各单位、各系统要积极组织好尚未具备档案管理岗位资格的工作人员和其他有关人员参加培训。

  现将培训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1、根据《天津市档案工作人员持证上岗实施办法》要求,尚未参加岗位资格培训所规定的全部课程学习的专职或兼职档案工作人员;

  2、准备申报档案专业技术职称,尚未取得《档案管理岗位资格证书》的人员;

  3、根据《天津市档案工作人员持证上岗实施办法》关于缺什么补什么的原则,需补修部分培训课程的人员;

  4、根据继续教育有关规定,需要参加计算机培训的人员;

  5、根据市人事局《关于参加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的通知》中关于1964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评聘高、中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专业技术人员需要参加计算机模块考试的规定,需要参加计算机模块培训的人员。

  二、培训内容及发证

  (一) 档案工作人员岗位资格培训

  岗位资格培训包括《档案管理工作理论与实践》、《文书与文书工作理论与实践》、《科技档案管理工作理论与实践》、《档案编研工作理论与实践》、《档案保护技术理论与实践》、《档案法制概论》、《计算机模块(四个)》共七门课程。具备免修免试条件的学员,可报名参加免修免试课程外尚未培训过的单科课程。

  岗位资格培训班学员,参加市档案局组织的统一考试和考核合格后,按有关规定办理《天津市档案管理岗位资格证书》。

  (二) 计算机模块培训

  岗位培训中计算机模块培训具体学习内容为:

  (1)中文Windows XP 操作系统

  (2)Word 2003中文字处理

  (3)Excel 2003中文电子表格

  (4)Powerpoint 2003中文演示文稿

  (5)档案管理软件

  其中,1964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的档案专业技术人员,需评聘高、中级专业技术职务的必须参加由人事部组织的全国统一考试,合格后由国家人事部颁发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合格证书。

  三、报名、培训时间

  (一)报名时间

  2012年2月20日—2月24日

  上午8:30—11:30,下午2:00—4:00

  (二)培训时间

  各培训班拟于2012年3月初陆续开课,具体上课时间报名时通知。

  四、报名、培训地点

  天津市档案培训学校

  地址:天津市南开区复康路11号增1号(市档案局院四号楼三楼 )

  五、培训报名其他有关事项

  (一)收费标准

  1、《档案管理工作理论与实践》、《文书与文书工作理论与实践》、《科技档案管理工作理论与实践》、《档案编研工作理论与实践》、《档案保护技术理论与实践》、《档案法制概论》以上六科,每科155元(含教材、考务费、证费等)。

  2、计算机模块培训费为500元(含教材费),如需报名参加人事部组织的全国统一考试另交考务费200元。

  (二)招生咨询

  岗位资格培训: 陈颖 23671213

  计 算 机培训: 贺京 23678994

  请各单位及时将此通知转发所辖地区、所属单位内各级档案部门,以便档案人员按要求报名参加培训。

  2011年12月31日

  天津市档案局办公室 2012年1月6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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