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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立工商档案管理中心
【发表时间:2012/5/25 17:44:30】 【字号: 】 【颜色: 绿 】 【背景: 绿 】 【浏览次数:
本文来源:《中国档案》网
 
建立工商档案管理中心
 
  创新理念
 
  创新改制企业档案资源管理和服务模式,全面整合改制企业档案资源,实行集约化管理,为民众推行一站式服务,建设展示地方文化、企业历史的永久性档案信息和文化中心。
 
  创新内容
 
  2002年,苏州市政府作出了全面推行国有集体企业改革的决定。2002年—2005年,苏州市顺利完成了985家市属国有集体企业改制的任务。在企业改制中,涉及处置档案的总量达220余万卷,为确保这些档案不流失、不损毁、永久保存,充分发挥其历史价值和现实作用,苏州市档案局建立了工商档案管理中心。主要创新内容如下;
 
  1.解决思想认识问题
  苏州市委、市政府在开展国有市属企业产权制度改革时,就把档案资源的管理作为产权制度改革的一个组成部分来对待,对档案处置工作,档案行政管理部门提前介入,使企业档案的处置工作同全市产权制度改革工作进程同步。从思想上、认识上解决了产权制度改革中企业档案资源的管理问题,从而在全国率先实现了区域性改制企业档案资源的集中统一管理。
  2.解决归属流向问题
  (1)归属问题。一是改制企业文书档案原则上归国家所有,为了保证改制企业生产经营管理活动的连续性,文书档案中部分生产技术管理和经营管理档案可由改制企业接收管理;二是基建档案、设备档案可随其实体,由改制企业接收管理;三是产品档案、科研档案以及涉及企业知识产权方面的档案,原则上列入国有资产一并转让,没有转让的应归国家所有;四是会计档案按照国家财政部和国家档案局制定的《会计档案管理办法》执行,原则上归国家所有;五是干部职工档案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由国家管理;六是未涉及的其他档案原则上归国家所有。
  (2)流向问题。第一种流向:由国家档案馆接收进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列入国家档案馆接收序列,以及档案馆中已设立全宗的单位档案,应按有关进馆要求,及时向国家档案馆移交。第二种流向:向档案管理中心移交,除档案馆接收的企业档案以外的,统一由档案管理中心接收。第三种流向:由改制企业接收管理,如部分生产技术管理、经营管理类的档案及基建档案、设备档案。第四种流向:改制后国有控股改制企业,其档案原则上仍由改制企业保管和利用。第五种流向:档案归属国家所有,但改制企业目前仍急需利用,根据改制企业的要求,改制企业出具借条,暂借若干年,但要求其确保档案的安全与完整,国家有权对这些档案进行监督和检查,并有权随时终止暂借行为。
 
  3.解决管理体制问题
  苏州市改制企业档案资源管理体制的建立,经历了三个发展阶段。一是产权制度改革初期的各自为政的管理体制。档案行政管理部门在没有先例和模式借鉴的情况下,为了确保产权制度改革进程中企业档案资源的完整与安全,及时同改制办联系,要求全市各改制企业在产权制度改革过程中保证档案不散失,同时改制办在审批改制企业程序中,档案的处置工作作为改制工作必不可少的一个重要环节来做好。市委、市政府两办及时转发市档案局《关于产权制度改革中做好改制企业档案处置工作的意见》,确保了各改制企业档案资源管理的稳定和安全。二是鼓励和促成有关行业分别成立改制企业档案管理中心,形成行业集中管理所属改制企业档案资源的管理体制。原苏州市工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在市档案局和市国资委的支持下,于2004年2月率先成立了工投档案管理中心,并在原锦绣丝织厂厂址挂牌。并及时注入巨额资金,根据档案馆建筑要求进行改造,安装了密集架、防火报警设备等,分三期进行改造,档案硬件设施基本到位。同时工投公司领导及时配备中心领导班子,选派了10多位在各企业中担任厂级领导的同志充实到中心,并聘用了20多位原各企业的档案人员对企业档案进行收集、整理、保管和利用,改制企业档案资源管理成绩显著。三是创新管理体系,成立全市统一的改制企业档案资源管理中心——苏州市工商档案管理中心。苏州市委市政府于2007年7月10日召开专门会议,召集相关部门,研究全市改制企业档案管理下一步发展规划,进一步理顺改制企业档案资源管理的体制问题。在这次会议上明确要求档案行政管理部门要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开放式创新为理念,在“工投档案管理中心”的基础上,对全市改制企业档案资源进行集中统一管理,建立苏州市工商档案管理中心,构建具有苏州特色的改制企业档案资源整合的大档案格局。
 
  4.解决管理模式问题
  从档案学理论创新和发展的角度,“苏州模式”确立了苏州市改制企业档案资源管理模式在中国企业档案管理史上的地位和作用。它不仅是档案学理论不断探索和发展的结晶,同时也是档案工作者关注社会发展进程,对我国档案管理体制改革、产权制度改革大背景下改制企业档案资源管理模式的创新。“苏州模式”的创新,在档案界提出了独特的变革模式与学术思考。
 
  5.解决资源共享问题
  改制企业档案信息资源就是在产权制度改革大背景下,国家所拥有的具有使用价值或潜在使用价值的原有国有企业(集体)在改制之前和改制过程中形成的全部企业档案信息的总称,是国家档案信息资源的重要组成部分。建立工商档案管理中心,对其进行整合,并充分运用现代化管理手段,建立安全的网络环境,提供改制企业档案信息资源数字化服务空间,就是改制企业档案信息资源共享空间。只有构建这一共享空间,才能实现最优化的信息服务。构建改制企业档案信息资源共享空间是实现产权制度改革大背景下,合理整合和开发利用好现有改制企业档案信息资源的最佳模式和途径。苏州市在加快改制企业档案信息资源社会共享、构筑档案信息资源共享空间过程中进行了大胆的尝试,通过改制企业信息资源的整合形成了多个改制企业档案信息资源板块,即地方民族工业历史资源板块,企业文化资源板块,科技信息资源板块,和谐社会资源板块,休闲旅游资源板块等。
 
  效果及影响
 
  1.整合改制企业档案起步最早
  “十一五”期间,苏州市以工投公司为依托,从工业系统开始,实行改制企业档案资源整合工作,成立了档案中心,建立了专门队伍,建设档案储存基地,辟出20000平方米的厂房作档案用房,投入1190多万元进行改造。
 
  2.改制企业档案资源整合规模最大
  经过5年努力,苏州市工商档案管理中心已累计整合完成工业企业以及建设、粮食、供销、商业等企业档案近200万卷。苏州市计划再用1年时间,将剩余的所有的改制企业档案全部整合到位。
 
  3.实行独立的改制企业档案管理体制
  2007年,苏州市政府编制办正式发文,建立工商档案管理中心,独立法人,财政全额拨款,设编制60人。主要职责是负责全市国有集体改制企业档案的接收、保管、抢救,开发利用改制企业档案信息,为广大职工和社会各界服务。中心隶属于苏州市档案局。
 
  4.档案利用效果显著
  2006年以来,中心已为15870名职工提供查档服务,查阅档案9万余卷,很好地解决了广大企业职工退休、医保、就业、工龄等问题,并利用库藏,编辑出版了4本工业史料汇编。
 
  5.中心的社会影响力不断加大
  中心建立以来,得到国家档案局、江苏省档案局的充分肯定。国家档案局局长杨冬权、江苏省档案局原局长韩杰先后为中心题词。《中国档案》、《中国档案报》、《档案与建设》、《苏州日报》、中国政府网、苏州电视台等媒体多次报道、宣传中心工作。接待各地档案部门领导和专家考察百余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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