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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关于举办2012年第三期、第四期档案人员继续教育培训班的通知 |
【发表时间:2012/6/4 17:28:27】 【字号:大 中 小】 【颜色:红 绿 蓝 黑】 【背景:红 绿 蓝 黄】 【浏览次数:】 |
本文来源:深圳档案 发布日期:2012-05-23 关于举办2012年第三期、第四期档案人员继续教育培训班的通知 各区档案局、馆,市直机关、企事业单位,各有关单位: 根据《广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管理规定》、《国家档案局关于加强档案业务人员培训工作的意见》、《关于开展2012年度深圳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的通知》等规定,档案人员需要定期参加继续教育,不断提高档案理论和技能水平,以适应经济时代发展需要,继续教育考核登记也是单位业务考核和个人晋升档案专业技术职务的条件之一。为此,深圳市档案信息管理培训中心拟举办2012年第三期、第四期档案人员继续教育培训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内容 1.数码摄影基础知识 2.数码照片归档与管理 二、培训对象 1.自2009年以来参加了档案专业岗位培训课程,但近两年内未参加继续教育培训的档案工作人员; 2.要求晋升档案专业技术职务,需要继续教育登记证的人员; 3.档案、文秘工作岗位,需要知识更新,接受档案继续教育培训的工作人员。 三、培训时间及地点 培训时间:第三期2012年6月7日;第四期2012年6月8日。 培训地点:深南中路1033号档案大厦三楼东深圳市档案信息管理培训中心。 四、培训费用 每人收取培训费200元(含资料费、教务费等)。 五、报名时间及地点 报名时间:5月28日起开始接受报名,具体时间为:周一至周五上午9:30—11:30,下午14:30—17:00。 报名地点:深南中路1033号档案大厦三楼东。每期人数100人,额满截止(需现场报名,不接受电话预约报名)。两期培训内容相同,不可重复报名。 报名时请携带个人有效身份证件、岗位培训证书或继续教育登记证书。 六、考核与登记 学完规定课程并经考核合格后,在岗位证书、继续教育登记证上登记,无继续教育证书的颁发专题培训证书。如需在广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网上进行学时登记的,请学员通知本中心工作人员进行登记。 网址:http://www.szdaj.gov.cn 联系人:林文敏 电话:25945021 深圳市档案信息管理培训中心 二○一二年五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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