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切实抓本逐源 推进依法治档
【发表时间:2013/4/24 23:11:34】 【字号: 】 【颜色: 绿 】 【背景: 绿 】 【浏览次数:

本文来源:中国档案资讯网 发布日期:2013-04-12  

切实抓本逐源 推进依法治档

文章作者:上海市档案局馆长 朱纪华

  在《档案法》实施25周年之际,监察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档案局联合制定公布了自今年3月1日起施行的《档案管理违法违纪行为处分规定》(以下简称《规定》),对于进一步提升档案法制建设水平、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档案事业沿着法制轨道健康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上海市档案局馆对学习贯彻《规定》非常重视,局馆长办公会明确提出认真学习、贯彻落实的要求,又召开部门负责人参加的专题会议逐条领会《规定》要求,并研究起草实施意见。市档案局将联合市监察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进行部署,要求重点组织全市党政机关、有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开展学习贯彻活动,尤其是各级领导干部、公务人员包括档案行政执法人员、监察人员和档案人员要认真学懂弄通、带头宣传贯彻,通过“三个机制”的不断完善,切实从档案产生的源头上落实依法治档,推进档案事业科学发展,更好地为上海创新转型发展和当好全国改革开放排头兵、科学发展先行者服务。

  一是不断完善学习宣传机制

  《规定》是与《档案法》相配套的关于档案管理违法违纪行为处分方面的规章,对档案管理违法违纪行为及处置标准作出了明确规定,是查处档案管理违法违纪案件的重要依据之一,对于进一步完善档案管理违法违纪行为责任追究制度,确保国家档案法律法规的贯彻落实,保障档案的安全保护和依法利用,维护国家、社会和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具有重要作用。我们要把学习宣传贯彻《规定》与“六五”档案普法宣传教育有机结合起来,并不断加以完善。每年要安排一定时间,结合国际档案日和上海市档案馆日活动,针对不同对象,采取不同方式,印发学习资料,组织专题宣讲,认真学习宣传档案法律法规和《规定》的重要意义、基本精神和主要内容,并积极争取纳入全市公务员初任培训和干部轮训内容,帮助各级领导和有关人员进一步熟悉档案法律法规知识,明确档案法律法规赋予的责任,了解、支持并依法从源头上做好档案工作,努力提高遵纪守法意识和纠正档案管理违法违纪行为的自觉性,积极营造依法治档的良好氛围。

  二是不断完善自查自纠机制

  《规定》是在认真总结实践经验的基础上,经过数年深入调查研究和反复征求意见、多次修改完善而形成的。认真贯彻落实《规定》,关键要在不断完善自查自纠机制上下功夫。目前仍有一些单位和个人对档案工作的认识不到位,对有关法律法规的遵从度不高、自觉性不强。因此,必须遵循依法治档、以防为主的要求,在收集归档、移交进馆、查阅利用、安全保管和处置事故等重点环节加强自查自纠。党政机关、有关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要建立健全文件材料归档、档案移交进馆、档案查阅利用、档案安全保管、突发事故处置等自我规范、自我检查及整改纠正机制,通过完善规章制度和每年开展有重点的定期检查,加强自律,从源头上整改不足,改进管理,排除障碍,堵住漏洞,防范档案管理违法违纪行为的发生。

  三是不断完善有效监管机制

  《规定》紧贴档案工作实际,规定了14类24种档案管理违法违纪行为及其适用的处分种类和幅度。同时,为加强监察机关与档案行政管理机关在查处档案管理违法违纪案件中的协作配合,建立了档案管理违法违纪案件移送制度,有效整合力量,更好地维护档案工作法治秩序。对此,我们要加强领导,主动作为,在不断完善依法监管、有效监管机制上下功夫,努力提高《规定》的执行力。一方面要依法对档案进馆单位归档目录报送、检查进行重点监管,及时发现问题,及时督促纠正,同时加大档案管理违法违纪案件的查处力度,严格对违法违纪人员的责任追究,做到有案必查、违规必究、准确把握、举一反三、融会贯通、正确执行,充分发挥《规定》的警示作用。要通过查办案件,认真研究、查找档案管理工作中存在的漏洞和容易发生违法违纪行为的薄弱环节,强化依法治档,推动档案管理体制机制的完善。另一方面要积极主动加强与监察机关和其他有关部门的协调配合,加强对档案管理违法违纪行为查处情况的监督检查,切实推动《规定》的贯彻实施。特别是对贯彻执行《规定》工作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组织调研并提出解决问题的建议,主动联系监察机关和其他有关部门,并向市委、市政府和国家档案局报告,以保证《规定》得到有效执行。

  原载于《中国档案报》2013年4月12日 总第2443期 第一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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