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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四部门印发文件要求贯彻《档案行政管理违法违纪行为处分规定》 |
【发表时间:2013/7/5 9:19:50】 【字号:大 中 小】 【颜色:红 绿 蓝 黑】 【背景:红 绿 蓝 黄】 【浏览次数:】 |
本文来源:中国档案资讯网 发布日期:2013-07-04 浙江省四部门印发文件要求贯彻《档案行政管理违法违纪行为处分规定》 文章作者:胡文苑 本报讯 近日,浙江省档案局、省监察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公务员管理局联合印发了《学习贯彻〈档案行政管理违法违纪行为处分规定〉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要求,要大力开展《档案行政管理违法违纪行为处分规定》的培训工作,将其充实到公务员培训计划中,通过培训增强广大公务员特别是各级领导干部档案管理的纪律观念;要加强业务骨干培训,提高做好档案管理违法违纪案件查处工作的能力和水平;要积极开展监察与档案行政管理部门联合的执法监督行动,重点加强在工程建设、干部人事、社会保障、食品安全等关系国计民生的专业档案领域发生的违法违纪行为的查处工作。《通知》的发布为开创全省档案工作依法管理的新局面提供了坚强保障。 原载于《中国档案报》2013年7月4日 总第2478期 第一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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