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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校档案馆学历学位认证工作实践
【发表时间:2013/7/16 9:50:41】 【字号: 】 【颜色: 绿 】 【背景: 绿 】 【浏览次数:

本文来源:《浙江档案》2013年第6期  

高校档案馆学历学位认证工作实践

文/张小亚

  学历学位证书是衡量一个公民接受不同层次教育水平的标志,也是用人单位招聘、考察员工的重要凭证。学历学位证书在体现社会公平和正义方面发挥着重要的作用。然而,近年来时有发生的虚假文凭事件,造成了很大的社会负面影响,引起了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加强学历学位认证工作,已经迫在眉睫。

  一、面临新挑战

  随着信息通讯技术的快速发展,人们进行学历认证时,除了来高校档案馆实地认证和信函认证外,电话、传真、网络等远程认证方式也日益普及。可是这些新的认证方式存在种种安全隐患。例如,有的单位或个人在认证之后,如果对获取的档案信息保存不当或者随意丢弃,就有可能被他人假冒毕业生信息,制造虚假证件,不仅对被假冒人造成威胁,也给高校档案馆的认证工作带来极大不便。

  学历学位认证是档案馆的工作职责之一。高校档案馆学历学位认证量逐年上升,但是开展认证工作的环境却不甚理想。一方面,由于我国社会诚信体制不健全,伪造学历证书现象屡禁不止,这使得档案馆学历学位认证的工作量和工作难度逐年递增;另一方面,近年来教育体制改革、学校学科专业的整合变化使得学历学位认证工作日趋复杂。比如,高校专业和学科调整变化就给认证工作带来了极大的不便,许多专业学科在学校发展过程中撤消、改名或者调整,这对于认证工作时进行甄别造成了许多困难。

  二、应对新挑战

  (一)加强制度管理

  首先,要规范学籍档案的收集指导工作,从源头上杜绝虚假文凭产生。高校档案馆负责档案收集指导的部门要切实负起责任,保证每一份学籍档案的完整与规范。对于合并的高校,各校区的教学单位务必及时添加和完善毕业生的必要信息材料。其次,要严格执行认证程序,细化认证准入制度。对需要进行学历认证的单位或者个人资格设置严格的规定,备案时必须出示学历学位证书以及个人身份证等有效证件;补办学历学位证书者须持本人身份证件,委托认证办理需要由委托人出示被认证者的毕业证书原件和委托人的有效身份证件。通过严格的制度设计和实施,保证认证工作顺利进行,有效杜绝恶意套取毕业生学籍档案信息的造假事件发生。

  (二)改进服务方式

  高校档案馆可以逐步将毕业生学籍档案进行数字化处理,形成专门数据库;有条件的高校应建立专门的学籍档案数据库和应用软件,以便于开展学历学位认证工作。比如,对系统设置严格的登录和操作权限,对认证者实现实名制登录;对毕业生名单上的无关人员信息进行自动处理,将之虚化或隐藏,使用现代信息技术手段切实防范学籍信息泄露。

  (三)严惩造假人员

  如今,文凭造假现象屡屡发生的重要原因是,对其惩处力度不够,文凭造假者抱有侥幸心理。为此,要加强打击力度。高校档案馆可以每年在校园网络、当地主流媒体或者省市高校档案网站上,定期披露学历学位认证中发现的虚假信息,以警示其他造假行为。2001年,最高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检察院出台《制造贩卖高等学校学历学位证书的司法解释》,规定学历学位造假行为以“伪造、贩卖公司、企事业单位印章” 的罪名给予处罚,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高校档案馆要积极运用法律武器,委托学校对造假行为提起诉讼,追究造假者的刑事责任并要求民事经济赔偿,同时将造假处罚情况通过新闻媒体公之于众,努力在全社会营造学历学位造假可耻,造假要付出应有代价的社会氛围。

  另外,高校档案馆工作人员在学历学位认证时要增强责任感,时刻提高警惕。首先,要仔细确认认证者的个人信息;其次,要仔细认真地核对认证者所提供的专业名称、证书编号、姓名登记等信息点与档案原件是否相符,切不可掉以轻心、马虎随意,力避因主观随意而造成工作失误。

  总之,高校档案馆应该坚持从制度、技术和人员目标意识三个层面出发,坚持防范、治理和惩处相结合的策略,积极应对新形势下学历学位认证工作面临的严峻挑战,通过不懈努力,实现“让档案成为可信资源,让档案馆成为可信赖的场所”的工作目标。

  作者单位:西安交通大学档案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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