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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制定水库移民后期扶持档案管理办法
【发表时间:2013/8/26 20:56:00】 【字号: 】 【颜色: 绿 】 【背景: 绿 】 【浏览次数:

本文来源:中国档案资讯网 发布日期:2013-08-26

关注水库移民长久生活大计

北京市制定水库移民后期扶持档案管理办法

文章作者:陈 俐 冯舫女

  本报讯 近日,北京市档案局与市水务局联合印发《北京市水库移民后期扶持档案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据了解,北京市水库移民后期扶持档案是涉及民生的重要专业档案,是记录新中国成立以来北京市36座大中型水库工程建设中29万移民人口应该享有的政策扶持原始依据,也是反映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工作过程的重要凭证。做好水库移民后期扶持档案工作,关系到移民群众长久生活大计,关系到党和政府威信,关系到社会稳定大局。

  《办法》中规定做到“三明确”:一是对各级移民管理机构、档案行政管理部门、移民档案形成单位(部门)的相关职责进行明确界定;二是对移民档案的归档范围、保管期限进行明确划分;三是对形成的不同形式和载体的移民档案整理标准,对移民档案的归属和流向等提出明确要求。

  原载于《中国档案报》2013年8月26日 总第2501期 第一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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