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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市档案局连出新规提升依法行政能力 |
【发表时间:2014/3/28 0:48:40】 【字号:大 中 小】 【颜色:红 绿 蓝 黑】 【背景:红 绿 蓝 黄】 【浏览次数:】 |
本文来源:中国档案资讯网 发布日期:2014-03-27 武汉市档案局连出新规提升依法行政能力 文章作者:王 勇 本报讯 近日,为了进一步提高档案执法能力和执法水平,湖北武汉市档案局出台了《武汉市档案局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试行)》和《武汉市档案局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办法》等规章。 《武汉市档案局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试行)》对该局重大行政决策的程序进行规定,明确要求涉及全市档案工作全局、与公共利益密切相关的行政决策事项应征求各方意见,进行合法性审查,必要时要组织专家咨询论证会和听证会。重大行政决策必须经过民主化程序,由局领导班子集体作出,除依法保密的以外,要及时向社会公布。决策实施一定时间后,还要进行检查、评估,及时修正。决策失误,造成不良影响的,应追究责任人的责任。 行政执法案卷作为一种专门档案资料,在规范行政执法程序、反映行政执法全貌、保护执法人员和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等方面发挥着巨大作用。《武汉市档案局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办法》规定武汉市档案局建立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制度,每年的10月将对本年度产生的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案卷进行评查。案卷必须符合主体合法,相对人认定准确,事项合法、事情清楚、证据充分,使用依据正确,程序合法等标准,对于评查过程中发现的不合格案卷,必须限期整改到位。 今年,武汉市档案局将针对13个区档案局开展档案依法行政案卷专项检查,检查结果将在全市范围内通报,以此促进全市档案系统规范依法行政行为,提升依法行政水平。 原载于《中国档案报》2014年3月27日 总第2587期 第二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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