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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壮族自治区档案局关于举办档案人员业务培训班的通知(2014) |
【发表时间:2014/4/7 23:13:52】 【字号:大 中 小】 【颜色:红 绿 蓝 黑】 【背景:红 绿 蓝 黄】 【浏览次数:】 |
本文来源:广西壮族自治区档案信息网 发布日期:2014-03-05 自治区档案局 关于举办档案人员业务培训班的通知 桂档发〔2014〕14号 区直、中直驻桂各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全国、全区档案局长馆长会议精神,进一步提高档案人员业务工作水平,根据培训计划安排,自治区档案局拟于今年上半年举办全区档案人员业务培训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区直、中直驻桂单位(含二层单位)档案工作人员。 二、培训时间、地点 2014年4至5月,每期培训班5天。地点为南宁市(具体时间、地点待报名后确定并另行通知)。 三、培训内容 机关、企事业单位档案管理;档案法制工作和职业道德;国家档案局8号令的意义与应用;档案信息化工作;档案室建设等内容。 四、培训费用 采用以班养班的方式解决,根据学员报名人数计算确定。 五、学员选派要求 各单位要认真负责、严格把关,按照培训对象要求,结合档案工作人员的岗位职责和工作需要选派学员;各单位认真填写《学员报名表》(可从广西档案信息网“档案培训栏目”下载),于3月15日前通过交换(邮寄)、传真或发电子邮件等方式反馈至自治区档案局法规科教处。 未尽事宜,请与自治区档案局法规科教处联系。 联系人:陈 雯、冯 华 电 话:0771-5086405、5852783(传真) Email:dapx5852783@163.com 地 址:南宁市星湖路北一里3号 邮政编码:530022 附件:学员报名表(点击下载) 广西壮族自治区档案局 2014年3月3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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