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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档案局办公室关于举办2014年度档案人员岗位资格与继续教育培训的通知 |
【发表时间:2014/5/16 7:33:30】 【字号:大 中 小】 【颜色:红 绿 蓝 黑】 【背景:红 绿 蓝 黄】 【浏览次数:】 |
本文来源:辽宁省档案信息网 发布日期:2014-04-24 辽宁省档案局办公室关于举办2014年度档案人员岗位资格与继续教育培训的通知 省(中)直有关单位档案部门: 为提高我省档案人员素质与能力,根据《国家档案局关于加强档案业务人员培训工作的意见》(档发〔2002〕1号)、《辽宁省档案专业人员继续教育实施办法》(辽档发〔2000〕6号),省档案局对2014年度档案人员岗位资格与继续教育培训作如下安排: 一、参加人员 1.岗位资格培训:省(中)直单位及其所属事业单位新上岗或未取得《辽宁省档案人员岗位资格证书》的专、兼职档案人员。 2.继续教育培训班:省(中)直单位及其所属事业单位专、兼职档案人员。 二、授课教师 聘请省档案局(馆)领导及有关处室负责人授课。 三、培训方式 岗位资格培训采取网上培训方式进行。请学员下载课件进行学习(邮箱:zspx2010@163.com),学完规定课程(附件1)。 继续教育培训采取面授方式进行。 四、时间安排 岗位资格培训:学习时间为4月7日至5月31日;考试时间为6月9日至13日,考试方式在邮箱中通知;交卷时间为6月17日,交卷(试卷要求笔答)地点为辽宁省档案局510房间,交卷由单位(系统)统一报送。12月中旬领取证书,具体时间在邮箱中通知。 继续教育培训安排在10月上旬进行,时间半天。具体时间将在辽宁档案信息网(公告栏)进行通知。 五、说明事项 1.办理《档案业务人员岗位培训结业证书》需携带彩色一寸免冠照片一张(背面标明单位、姓名),在交考试试卷时一并上交。 2.专业技术人员办理《辽宁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证书》需携带本单位出具的身份证明(附件2);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不予办理(如需要,可出具参加继续教育培训证明)。已经持有《辽宁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证书》的需携带上交(以上材料在面授时交工作人员),以备续用登记。 联系电话:024-23251870 23866255 附件:1.辽宁省档案局2014年档案业务人员岗位资格培训课程表 2.身份证明 辽宁省档案局办公室 2014年4月2日 附件1: 辽宁省档案局2014年档案业务人员岗位资格培训课程表
附件2: 身份证明 兹有我单位 同志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系我单位___________人员,我单位对该证明的真实性负责。 特此证明。 单位名称(公章): 负 责 人(签名): 年 月 日 注: 1.此证明仅作办理《辽宁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 育证书》凭据,不作其他用途; 2.此证明单位负责人签字、加盖单位公章后有效; 3.身份类别包括专业技术人员、工勤人员、合同工等; 4.一寸照片粘贴到“照片粘贴处”。 培训通知原文下载链接:培训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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