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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档案局与湖北大学联合培养公共管理硕士 |
【发表时间:2016/10/27 8:51:31】 【字号:大 中 小】 【颜色:红 绿 蓝 黑】 【背景:红 绿 蓝 黄】 【浏览次数:】 |
本文来源:中国档案资讯网 发布日期:2016-10-26 湖北 馆校联合培养公共管理硕士 本报讯 (王新刚 徐早祥 特约记者 刘 文) 前不久,湖北省档案局、湖北大学联合印发《关于联合培养公共管理(MPA)硕士研究生的通知》,双方将在档案与文化管理方向采用非全日制定向培养的方式联合培养公共管理(MPA)硕士。培养对象主要是湖北省档案系统满足条件的工作人员,学制为3年,将聘请有丰富实践经验的高层次档案、文化管理人员担任导师。学生按规定修完学分并通过论文答辩,可获得由湖北大学颁发的硕士研究生毕业证书,并授予公共管理(MPA)硕士学位。 原载于《中国档案报》2016年10月24日 总第2981期 第二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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