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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档案局关于继续开展网络培训的通知(2017年) |
【发表时间:2017/5/26 15:11:15】 【字号:大 中 小】 【颜色:红 绿 蓝 黑】 【背景:红 绿 蓝 黄】 【浏览次数:】 |
本文来源:北京市档案信息网 发布日期:2017-05-09 北京市档案局关于继续开展网络培训的通知 各区档案局,市属各部、委、办、局、总公司(集团)、人民团体、高等院校档案部门: 为加大档案专业知识的培训力度,进一步提高全市档案工作者的工作能力和业务水平,扩大专业培训的受众面,我局利用“北京市档案工作者教育培训网(http://eln.bjma.gov.cn/)”继续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档案业务知识培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内容 2017年网上培训分为必修课程和选修课程,必修课程包括:《北京市机关档案工作指南》解读、《会计档案管理办法》修订解读、《全国档案事业发展“十三五”规划纲要》解读、北京数字档案馆建设与思考等四个专题,共计20学时;选修课程包括两门课程:社区档案工作管理和村级档案工作规范化管理。 二、培训人员 全市专职、兼职档案工作人员。 三、培训时间 截至2018年3月31日。 四、考核结业 学员登录后在“在职培训”里的“课程目录”里选课程(2017-1至2017-6),点击“添加到我的课程”,变为“开始学习”,点击“开始学习”进行在线学习,在“我的考试”栏目里进行在线考试,每门记学时课程考试通过后即可取得该课程的学习课时,2017年全部必修课程都取得学习课时后,学员可自行在线打印“继续教育课程结业电子证书”,该证书将作为2017年度网上培训内容学习的结业凭证。选修课程供学员根据实际工作需要进行选择性学习。 五、工作要求和注意事项 请各单位高度重视,积极组织本地区、本系统、本单位档案工作人员参加“北京市档案工作者教育培训网”的培训,并加强督促检查,确保相关人员参加培训并通过考核。 注意事项:学员注册后需1到2个工作日进行审核,以数字开头的邮箱不能注册。 联系电话:课件内容学习请咨询胡老师 85194712 登录、权限等平台问题请咨询王老师 85194668 北京市档案局 2017年5月2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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