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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出台《通知》要求做好城中村改造档案工作
【发表时间:2017/8/29 7:57:23】 【字号: 】 【颜色: 绿 】 【背景: 绿 】 【浏览次数:

本文来源:中国档案资讯网 发布日期:2017-08-25  

杭州出台《通知》要求做好城中村改造档案工作

服务独特韵味别样精彩世界名城建设

作者:张国华

  本报讯 为真实、完整记录城中村改造工作历程,保护历史文脉,传承城市记忆,全面反映和生动展示城中村改造取得的成果,近日,杭州市档案局与市主城区城中村改造5年攻坚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联合下发了《关于在城中村改造中进一步加强历史文化资源保护和档案管理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城中村改造位居全市今年要打的“6场硬仗”之首,是提升城市国际化水平、建设独特韵味别样精彩世界名城的重要保障。为此,杭州市成立了主城区城中村改造5年攻坚行动领导小组,由省委常委、市委书记赵一德和市长徐立毅担任组长,副市长缪承潮担任办公室主任。

  《通知》指出,相关历史文化碎片的收集和改造过程中的档案管理是全市拆除重建、综合整治和拆整结合改善居住环境的真实记录。

  《通知》要求,全市各级城中村改造办、职能部门及乡镇(街道)有关单位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充分认识到在城中村改造过程中,做好历史文化资源保护和加强档案工作的重要性、迫切性,及时对列入改造计划的城中村开展一次拉网式排查,对承载当地历史信息、具有一定价值的传统街巷和传统建筑要按照能保即保、应保尽保的原则,列入保护对象,建立保护清单,高度重视历史文化和传统风貌的传承与保护;坚持规划引领,在城中村改造规划阶段,因地制宜确定合理的改造方式,以保留原建筑风貌及肌理,留住特有的地域环境、文化特色、建设风格等文化基因为底线,着力改善历史建筑周边环境,提升历史建筑品味;对城市旧貌中一些被时代淘汰的老厂房、传统村落和老建筑,在改造中盘活并善加利用,使其发挥新的价值,将历史文化的延续、展示与开发建设相结合;将城中村改造档案工作作为一项日常性、基础性管理工作纳入城中村改造整体工作,确保城中村改造档案资料完整、系统和规范;各区、县(市)档案部门应把城中村改造档案工作作为档案部门服务党委、政府提出的转型升级重大战略部署的重要举措,以及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重点工作;认真组织档案业务培训,加强对城中村改造档案的检查指导,督促各单位做好城中村改造档案的规范管理,将档案工作与城中村改造同步部署、同步推进、同步检查。

  《通知》提出,加强档案资料收集和规范管理。在城中村改造工作各阶段中产生的具有保存价值的各种文件材料,都应收集齐全、完整,做到不缺不漏;明确城中村改造档案管理要求,落实专人负责制度,特别是照片、声像建档工作,落实具体的拍摄人员,实行统一领导和统一管理,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归档或者据为己有;各相关单位应在当年6月底前完成上年度各种载体的文件材料整理,并向本单位综合档案室移交;面向村民、村委会加强城中村民间档案的征集,最大限度地保留城中村历史、人文风貌和村俗民情方面的档案文献。

  《通知》要求,加强城中村改造档案的开发利用。各区、县(市)档案部门和城中村改造相关主体要做好城中村改造专题档案数据库建设,及时为城中村改造相关部门提供查阅利用。档案部门要充分利用馆藏的城中村改造档案资源,加强与有关部门和社会机构的合作,深度挖掘城中村改造工作背后的故事,积极开展城中村改造档案的编研,并配合当地宣传部门或其他有关部门做好主题展览工作。

  下一步,各区、县(市)档案馆要在每年12月底前将接收的城中村改造档案数字化成果移交至市档案馆,市档案馆再将接收的城中村改造档案电子目录报送城中村改造领导小组办公室,为展示城中村改造成果打下坚实基础。

  原载于《中国档案报》2017年8月24日 总第3109期 第二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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