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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皇岛市: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服务纳入社会信用管理体系 |
【发表时间:2017/10/19 8:42:30】 【字号:大 中 小】 【颜色:红 绿 蓝 黑】 【背景:红 绿 蓝 黄】 【浏览次数:】 |
本文来源:河北日报 发布日期:2017-09-18 秦皇岛市: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服务纳入社会信用管理体系 作者:邵金霞 刘旭伟 近日,河北省秦皇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出台政策,将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服务纳入社会信用管理体系。 秦皇岛市人社局要求全市各级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和公共人才服务机构,全面推行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实名制,在办事服务全过程推行“一证一卡”制,即:使用居民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办理各项业务。依法采集、整理、保存、加工流动人员各类信用信息,在人事档案管理中建立完善流动人员在社会经济活动中的信用记录。规范人事代理人员申报评定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代办服务业务,甄别、记录人事代理人员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并及时归档评审结果。加强对集体代理单位人事代理人员劳动合同的管理,及时收集归档人事代理人员劳动合同书及履行情况记录。继续开展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服务,根据服务对象意愿和相关文件规定,接受委托办理网上认证和代办教育部《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保留或归档认证结果,对用人单位人才招聘信息发布和工资福利、社会保险待遇的兑现情况进行记录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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