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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 扎实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档案工作
【发表时间:2009/5/27 11:27:29】 【字号: 】 【颜色: 绿 】 【背景: 绿 】 【浏览次数:
湖北省档案局
 
  湖北省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档案工作在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和国家档案局的具体指导下,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届五中、六中全会和十七大精神,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总体要求,不断加大工作力度,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档案工作形成了党委、政府领导,档案部门牵头,有关部门配合,农民群众广泛参与的良好局面,并呈现出由点到面、由经济较发达的村向贫困村延伸的发展态势。到目前为止,全省1327个乡镇机关,80%达到省级目标管理水平;全省24184个行政村,85%建档,30%达到规范建档标准。档案工作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作出了贡献,为民生服务取得了明显的社会效益。

一、提高认识,切实增强抓好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档案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

  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档案工作面向农业、农村、农民。多年来,我们把涉及“三农”的档案作为档案工作的重要任务,在统一思想、加强领导,深化认识上下功夫,不断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全省上下形成了齐抓“三农”档案工作的良好氛围。
  第一,做好“三农”档案工作是档案部门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的具体体现。“三农”问题是党和国家全部工作的重中之重,也是我省全部工作的重中之重。中央和湖北省委连续多年的一号文件都是关于“三农”工作。解决“三农”问题既是中心更是大局。做好“三农”档案工作,既是档案工作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的具体体现,更是党和政府对档案工作的期盼和要求。
  第二,做好“三农”档案工作是建设农业强省,促进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客观需要。湖北是农业大省,“三农”工作在湖北经济社会发展中具有举足经重的地位。但湖北还不是农业强省,农业基础仍然薄弱,最需要加强,农村发展仍然滞后,最需要扶持,农民增收仍然困难,最需要加快。这是湖北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最大实际。坚定不移、坚持不懈地抓好“三农”档案工作,顺应农民意愿,符合农村特点,切合湖北实际,有利于促进湖北农村经济社会的健康发展。
  第三,做好“三农”档案工作,是有效服务民生、促进社会和谐的重要举措。农民占我省人口的绝大多数,是最大的社会群体,也是最需要扶持和关爱的弱势群体。档案工作为民生服务,应重点体现在为农民服务上,这是转变档案工作服务理念的客观要求。
第四,做好“三农”档案工作,是农村规范建档、满足农民需求的必然选择。随着农村经济社会的不断发展,一方面产生了大量的档案资料,需要完整收集、系统整理、妥善保管,使其逐步规范和完善;另一方面广大农民利用档案信息资源为农业生产经营服务、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需求也日益强烈,要求越来越高,这是农民对档案工作的现实需要。因此,有效服务“三农”,档案部门责无旁贷,大有可为;做好“三农”档案工作,意义重大,影响深远。

二、强化措施,扎实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档案工作健康发展

  我省“三农”档案工作主要包括三个层面:乡镇机关、行政村和农村新型经济组织。乡镇机关是基层政权组织,是国家农村综合配套改革的主阵地,档案工作按照机关档案规范化管理要求,纳入政府工作目标责任制体系,实施规范化管理;行政村是农村基层自治组织,也是党在农村各项工作的前沿阵地,村级档案工作是“三农”档案工作的重点和难点,档案部门主要通过试点示范的引导和技术指导的方式协同有关部门加强村级建档工作;农村新型经济组织形式多样,是农村经济中最有活力的部分,我们主要是帮助他们建好经济、科技档案,以点带面,充分发挥档案信息在科技生产和规范管理中的作用。我省的具体做法和体会是:
  1、纳入主流,长远规划,是做好“三农”档案工作的重要保障。多年来,我省各级党委政府将“三农”档案工作纳入全省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重要内容,纳入政府工作目标管理责任制体系。2003年,湖北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向全省印发了《关于加强全省档案服务创新工作的若干意见》,强调“在基本完成村级建档后,根据农村发展变化的新形势,把重点转移到农村政务公开、村务公开、民主决策、减轻农民负担等新领域的档案工作上来”。2007年,省委、省政府将“建设和完善农村文化设施和档案图书资料等文化活动场所”等内容列入《湖北省“十一五”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规划实施纲要》,并将省档案局列入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主要目标任务职能分工的组成部门之一,负责组织实施。省档案局每年将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档案工作列入了向省委、省政府签订目标责任书的重要内容。各级党委政府也将“三农”档案工作列入长远规划,帮助解决农村建档工作中的实际困难。鄂州市政府每年拨款10万元专项资金对农村建档实行以奖代补的激励政策,推动了全市“三农”档案工作的发展。
  2、部门联动,主动工作,是开展“三农”档案工作的主要途径。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中各部门都有自己的工作任务,档案部门主动与各部门配合行动是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客观要求,也是档案部门的责任。近年来,在省委、省政府的领导下,我们根据国家档案局开展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档案工作的要求,主动与10多个省直部门联合开展了全省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档案工作的“大合唱”。2004年与省农业厅等八个部门出台了《加强农业农村档案工作的意见》,联合开展农业农村档案工作;与卫生部门联合开展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档案工作;2005年与省农业厅联合开展农村土地二轮延包档案工作;2006年与移民部门联合开展长江三峡移民档案工作;与省委农办、省民政厅联合开展全省村民委员会档案工作规范管理指导;2007年与民政、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联合开展特殊群体、养老保险和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档案工作;与省林业局联合开展林权制度改革档案工作;与组织、文化部门联合,依托村级阵地建设和文化建设,搭建档案工作服务新农村建设新平台;2008年与扶贫开发部门联合整村推进扶贫开发项目“三农”档案工作。各部门大力支持“三农”档案工作,省移民局投入资金76万元、省农业厅48万元、省林业局30万元、省扶贫办60万元,保证了“三农”档案工作的顺利推进。
  3、明确要求,因地制宜,是开展“三农”档案工作的指导原则。村级档案工作要适合村级特点。各地农村条件差别很大,实事求是地开展村级建档是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需要。既要有统一的基本要求,又不能千篇一律。没有基本要求不能有效推进,统一为一个标准不符合农村实际。我们对村级建档提出了“五有”的基本要求,即有领导分管、有制度、有柜架、有人管、有档案。条件好的村可以装备得好些,经济条件差的村不苛求装备水平,只强调基本要求,因地制宜地开展村级建档工作。为此,我们制定了《湖北省村级文件材料分类方案、归档范围、保管期限表》,以指导和规范村级档案管理。
  4、抓好典型,以点带面,是开展“三农”档案工作的有效方法。2005年,省档案局选择5个县(市)开展了“三农”档案试点工作,帮助乡镇各涉农站所和种养殖业等农村新型经济组织建立了农科档案,效果明显。2007年6月,省档案局召开了现场会,向全省推广了试点单位的先进经验和做法。在此基础上,在全省选择100个乡镇、行政村开展了“三农”档案示范单位创建工作,同时在全省6个首批开展林权制度改革的试点县同步开展了林权制度改革档案试点工作,制定了制度,加强了指导与督办,完善林权制度改革档案的收集、整理和利用服务工作,通过典型示范,带动了全省林权制度改革档案工作的发展。2007年,我们还开展了村级阵地建设试点工作,实现村级建档和村级阵地建设“双赢”。2008年,开展了整村推进扶贫开发项目档案工作试点,在本省国家和省定扶贫开发重点县(市)中,选择了6个县(市)进行村级建档试点,一次规划,两年实施,三年验收。目前此项工作正在进行之中。
  全省各市、县按照省档案局的统一部署和要求,也分别开展了不同形式的试点示范单位创建工作,抓好典型,以点带面,带动了全省社会主义新农村档案工作的全面发展。到目前为止,全省共建立“三农”档案试点示范乡镇608个,行政村1602个,科技示范户1070个,放大了全省“三农”档案工作的示范效益。

三、讲求实效,努力把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档案工作提高到一个新水平

  农民群众是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主体,也是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档案工作的主体和实际受益者。做好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档案工作,要讲求实效,尊重农民的意愿。近年来,我省档案部门深入农村第一线,在帮助村级和专业户、科技示范户建立档案的过程中,涌现出一大批典型,取得了明显的经济和社会效益。监利县农民朱建华,将自己精心保存的1993年至2006年税费缴纳情况的农民负担卡,作为十七大的珍贵礼物献给胡锦涛总书记。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原湖北省委书记俞正声亲笔回信感谢朱建华。朱建华也因此被选为第十一届全国人大代表,出席了全国人大会议。蕲春县白石山村保留着1964年至今的近2000卷村务档案,记载了“皇粮国税全免”、“机械化代替耕牛”、“娃娃上学念书学杂费全免”的“三个千年不遇”历史,由《新华内参》和全国及省内10多家新闻媒体报道后,吸引了全国和省内不少参观者、研究者接踵而至。全国著名的农民劳动模范饶兴礼所在的浠水县十月村,保存了我国自建国初期农村土改以来的大量档案,已成为各大专院校和社科组织的研究基地。全省不少行政村建立公开事项档案,落实村民知情权;建立民主管理档案,落实村民的参与权;建立村民会议及与群众利益相关的档案,落实村民的选择权;建立村民监督制约档案,落实农民群众的监督权。通过各级档案部门长期不懈的努力,我省“三农”档案工作得到了农民群众的普遍拥护。现在农民朋友从档案中尝到了甜头,由过去不自觉到现在自觉地请档案部门帮助指导建立档案,我省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档案工作已经开始形成了农民群众满意、农村基层组织满意、党委政府满意的良好群众基础和环境氛围。
  长期以来,我省在开展“三农”档案工作的实践中,深深地体会到:抓好“三农”档案工作要始终坚持把服务农业、农村,造福农民作为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要始终坚持“领导重视、部门联动、因地制宜、突出重点、点面结合、讲求实效”的工作思路;要始终将坚持开展档案服务与充分尊重农民群众意愿结合起来,努力实现“民思我想、民需我办、民求我应、民困我帮”的服务宗旨,只有这样,“三农”档案工作才有旺盛的生机与活力。
  我省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档案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与党委、政府和国家档案局的要求相比,与人民群众的期盼相比,与先进的兄弟省市相比,还存在一定差距。今后,我们将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以这次会议为契机,进一步解放思想,与时俱进,积极探索,推动我省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档案工作再上一个新台阶,为构建和谐的社会主义新农村作出新贡献。
 
 
    来源:中国档案资讯网   发布时间:2009-2-6
(2008年11月20至21日,国家档案局在湖北省宜昌市召开全国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档案工作现场会。本文是现场会经验交流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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