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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印发《关于做好宅基地改革和管理中档案工作的通知》 |
【发表时间:2023/2/10 4:49:35】 【字号:大 中 小】 【颜色:红 绿 蓝 黑】 【背景:红 绿 蓝 黄】 【浏览次数:】 |
本文来源:江苏档案信息网
发布时间:2023-01-11
为加强全省宅基地改革和管理工作中形成的档案资料管理,近日,江苏省档案馆、江苏省农业农村厅联合印发《关于做好宅基地改革和管理中档案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对宅基地改革和管理中档案工作提出要求。
《通知》指出,农村宅基地改革和管理档案是落实党和国家关于农村宅基地改革和管理法律政策的重要历史见证,事关农民利益、农业发展和农村稳定。要强化思想认识,高度重视档案管理工作,各有关部门要提高政治站位,切实强化对历史负责、为现实服务、替未来着想的责任担当,加强组织领导,采取有效措施,把宅基地改革和管理中相关文件材料的收集、整理、归档、移交等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确保宅基地改革和管理工作稳妥有序开展。要强化责任分工,有序推进档案管理,相关地区农村宅基地改革和管理部门、档案管理部门应加强沟通协调,联合开展宅基地改革和管理档案工作,及时发现、研究解决问题,形成共同推进试点工作档案管理的良好工作氛围。要强化过程监督,建设高质档案资源,相关地区在宅基地改革试点工作中形成的需要归档的文件材料要确保真实有效,依法依规开展宅基地改革和管理电子文件归档、电子档案管理等工作。要强化服务利用,充分发挥档案价值,立足宅基地改革和管理工作实际需要,着力优化服务设施,拓展服务内容,提升档案公共服务能力,积极提供宅基地档案信息和政务公开信息查询利用服务,充分发挥档案的价值作用。
宅基地改革和管理档案全面留存、记录宅基地改革成果和生动实践,是农村宅基地改革的一项基础性工作,做好宅基地改革和管理中档案工作是促进农村宅基地改革试点取得成效的有效手段和保障,《通知》的出台对于加强全省宅基地改革和管理工作中形成文件材料归档和档案管理具有重要意义。
●江苏印发《关于做好宅基地改革和管理中档案工作的通知》
●链接:江苏省农业农村厅:江苏省农村宅基地管理【农业农村大数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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