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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永生:档案事业现代化的本质要求
【发表时间:2023/7/20 23:34:37】 【字号: 】 【颜色: 绿 】 【背景: 绿 】 【浏览次数:
 
    来源:中国档案报  2023-07-20
 
                     作者:中山大学信息管理学院教授 陈永生
 
    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二十大报告中指出,中国式现代化的本质要求是:坚持中国共产党领导,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实现高质量发展,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丰富人民精神世界,实现全体人民共同富裕,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推动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创造人类文明新形态。档案事业现代化是中国式现代化的重要组成部分,其本质要求必须符合中国式现代化的本质要求。因此,我们应该在深刻领会、准确把握、全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中国式现代化本质要求的基础上去理解和研究档案事业现代化的本质要求。
 
    一、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中国共产党是中国式现代化的领导力量,也是档案事业现代化的领导力量。《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第三条规定:“坚持中国共产党对档案工作的领导。”《“十四五”全国档案事业发展规划》总体要求中的工作原则第一条就是“坚持党的领导。牢记档案工作的政治属性,提高政治站位,增强政治自觉,把党的领导贯穿档案工作全过程、各方面,确保档案工作正确方向。”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是根本原则和政治要求,既体现在管理体制机制上,也体现在党管档案工作的具体实践中。
 
    坚持党对档案工作的领导,首先要在管理体制机制上压实各级党委(党组)的主体责任。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党委(党组)要切实履行档案工作主体责任,在此基础上才能进一步强化各级政府的职责,推进档案事业高质量发展。各级党委(党组)的主体责任包括政治责任、法定责任和首要责任。政治责任是各级党委(党组)作为执政主体应尽的分内责任。各级党委(党组)是党管档案工作的管理主体,对档案工作和档案事业的发展负有政治责任。法定责任是《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所规定的党委(党组)应当承担的责任,包括《中国共产党章程》规定的“党政军民学,东西南北中,党是领导一切的”,《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规定的“坚持旗帜鲜明讲政治,加强党的领导”,《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规定的“坚持中国共产党对档案工作的领导”。首要责任指各级党委(党组)在档案事业发展中是首要责任承担者,并对档案事业的发展负首要责任,政府部门和其他权力主体也要负责任。因此,要抓住“关键少数”,落实主体责任,建立和完善党委(党组)主体责任清单及考评、追责等制度。
 
    坚持党对档案工作的领导,还要在具体工作中全方位落实党管档案工作的要求。一要充分发挥党办“联系各方、协调左右”的职能优势,协调推动档案工作与中心工作同频共振,从而更好地服务党和国家工作大局、服务人民群众。二要构建局、馆协同联动工作机制,形成党委(党组)领导下的局馆紧密协作、高效联动、优势互补的新局面。三要全面推进“四个体系”建设,不断提高档案工作科学化水平,推动档案工作高质量发展。
 
    二、坚持中国特色
 
    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大会上指出:“我们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推动物质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社会文明、生态文明协调发展,创造了中国式现代化新道路,创造了人类文明新形态。”在中国共产党与世界政党领导人峰会上又进一步指出:“现代化道路并没有固定模式,适合自己的才是最好的,不能削足适履。”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作为中国式现代化的本质要求之一,是中国式现代化的理论之需和实践之需,深刻指明了中国式现代化的根本性质和根本方向。档案事业现代化作为中国式现代化的重要组成部分,坚持中国特色是其本质要求和道路选择。在档案事业现代化建设中坚持中国特色,主要有以下3个要求。
 
    要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档案事业体系。1982年9月,邓小平同志在中国共产党第十二次全国代表大会上第一次提出“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这一概念。同年召开的全国档案工作会议就提出要在全国范围内建立一个门类齐全、结构合理、管理科学、为社会主义现代化服务的、具有中国特色的档案工作体系。经过40多年的努力,我国已经形成了较为完整、系统、协调一体的国家档案事业体系。按照《“十四五”全国档案事业发展规划》,到2025年,将形成与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相适应的档案事业发展新局面,为建设档案强国奠定坚实基础。
 
    要坚持和完善集中统一管理原则。1956年4月《国务院关于加强国家档案工作的决定》提出了我国档案工作的基本原则是“集中统一地管理国家档案,维护档案的完整与安全,便于国家各项工作的利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第四条规定:“档案工作实行统一领导、分级管理的原则,维护档案完整与安全,便于社会各方面的利用。”对档案和档案工作实行集中统一管理,也是坚持党的领导在档案管理体制上的一种体现。这种集中统一管理体制既不同于分散式管理,也有别于其他国家的集中式管理,是中国特色档案管理体制的显著特征。
 
    要坚持和完善归档制度。文件归档是将具有保存价值的文件及管理权限向档案部门移交的过程。在我国“分段式”文件与档案管理体制模式下,机构内部业务部门将办理完毕并具有保存价值的文件向档案部门移交,是文档全程管理中极具中国特色的一个环节。对于维护档案的完整性而言,归档和归档制度的重要意义非同小可:一方面,没有归档制度,就没有健全的档案工作,就不会有完整的档案;另一方面,我国的文件归档理论,是对世界档案学研究的一个伟大贡献。我国多年来坚持的归档制度,从源头上起着维护档案完整与安全的重要作用。在数字转型的背景下,我们既不能放弃归档制度去模糊档案的原始记录属性,也不能滥用归档制度去“全归档全留存”,而是要与时俱进使归档制度不断完善。
 
    三、实现高质量发展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高质量发展,就是能够很好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的发展,是体现新发展理念的发展,是创新成为第一动力、协调成为内生特点、绿色成为普遍形态、开放成为必由之路、共享成为根本目的的发展。”按照总书记的要求反观当前档案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十四五”全国档案事业发展规划》提到“档案工作存在制约高质量发展的观念障碍、制度缺陷、技术瓶颈和人才短板,地区及行业间发展不平衡问题仍然明显存在,档案利用服务不充分问题依然突出,基层基础工作还有薄弱环节。”这就要求要有针对性地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推动档案工作实现高质量发展。
 
    要创新开放利用方式,满足档案利用需求。档案利用服务不充分问题是困扰档案部门多年的老问题。对此,档案部门应努力探索档案开放审核的准确性和高效性相统一的有效路径,充分利用数字档案馆建设的有利契机和相关网络平台优势,充分发挥档案主管部门在档案开放问题上的协调作用,最大程度地满足人民群众的档案利用需求。
 
    要创新发展理念,寻求突破性发展。多年来,我们在纸质环境下已经形成了相对稳定的档案事业体系,局、馆、室各有分工且相互配合。在档案工作数字化转型过程中,档案事业发展的确遇到了诸如档案概念边界模糊、管理对象有所交叉等问题,从而打破了过去固有的工作平衡,档案工作人员感到档案事业生存和发展的空间受到了挤压。面对这种困境,只有创新发展理念,主动适应数字化转型,既要以开放的姿态迎接挑战,又要把握档案的本质、坚守档案工作的专业化,不断寻求新的发展机遇并取得突破性进展。
 
    要正确处理好“纳入”与“融入”的关系,实现协调发展。档案事业的发展需要一定的环境条件,档案法第三条规定:“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档案工作,把档案事业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将档案事业发展经费列入政府预算,确保档案事业发展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第三十五条规定:“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将档案信息化纳入信息化发展规划,保障电子档案、传统载体档案数字化成果等档案数字资源的安全保存和有效利用。”《“十四五”全国档案事业发展规划》要求:“全面建立和落实档案工作责任制,优化档案工作检查考核机制,各级党委将档案工作纳入年度考核内容。”这三个“纳入”为档案事业的发展提供了有力保障。但“纳入”要以档案工作的主动融入为前提才能实现与其他工作正常互动、同频共振。因此,档案部门应正确认识和处理“要求纳入”与“主动融入”的关系,主动融入数字经济、数字社会、数字政府建设,推动档案工作全面纳入国家大数据战略,实现对国家和社会具有长久保存价值的数据归口各级各类档案馆集中管理。
 
    正确认识和深入理解档案事业现代化的本质要求,不仅能明确档案事业现代化建设的目标,而且有助于统一思想和行动,加速推进档案事业现代化的发展进程。
 
    原载于《中国档案报》2023年7月20日 总第4011期 第一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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